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采取开架借阅形式,由读者根据图书分类自行在阅览室书库内取书,自助办理或在借阅台办理借还手续。
一、借书规则
1.外借图书的借阅期限均为30天。
2.借书须持本人校园卡,不能使用他人校园卡或将校园卡转借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对借用双方实行暂停借阅权限2周。
3.借书前应上网查看自己账户情况,先还清超期图书,再查看借出数量,明确可借图书数额,以免选中图书后因超过限额不能借出。
4.借书前要检查选中的图书有无严重污损、缺页、划线,若有应预先声明,由借书工作人员盖章处理。
5.图书借出后读者应妥善保管,如图书被水浸、污损、缺页、划线等,需承担相应处罚。
二、还书规则
读者可自助借书处还书。城关校区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图书可在榆中校区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归还,榆中校区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图书可在城关校区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归还。
注意事项:
1.可代替他人还书。
2.若在借书处办理人工借还书时,请您等工作人员完成操作再行离开,以免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无法及时与您联系。
三、借阅权限
(一)图书借阅数量
借阅量(册/人) | 借期(月) | 续借次数(次) | 续借时间(月) | |
---|---|---|---|---|
本科生 | 15 | 1 | 1 | 1 |
交流学生 | 15 | 1 | 1 | 1 |
留学生 | 15 | 1 | 1 | 1 |
硕士生 | 20 | 1 | 1 | 1 |
博士生 | 20 | 1 | 1 | 1 |
教师 | 30 | 1 | 1 | 1 |
(二)借阅权限的注销
1.学生离校、退学、休学时须将所借书刊归还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后,方可到学校职能部门办理退卡手续。
2.本校教职工退休、调动、离职时,须持学校职能部门通知单到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办理相关手续。校园卡所有者逝世后,由其遗属到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办理相关手续。
3.外籍教师或留学生离校,其所属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配合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办理还书手续,如本人离校所借书刊未还,由所属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追还赔偿。
4.读者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如“未注册”,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将配合学校工作,停止借阅权限。
5.如有读者未归还所借图书即被学校职能部门注销校园卡,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追还相关图书。
四、借书逾期及书刊赔偿
(一)图书丢失
1.2000年(含2000年)以后版本的普通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1999年(含1999年)以前版本的普通图书、外文原版书、工具书,馆藏有复本及新版本的,按原书价10倍赔偿;馆藏无复本及新版本的,按原书价20倍赔偿;
2.多卷书中的1册,又不能单册零购,按整套图书平均单册价的10倍赔偿;
3.中文期刊合订本:复本2册以上,按原价3倍赔偿;复本1册,按原价4倍赔偿;无复本,按原价5倍赔偿;均加收装订费10元;
4.中文现刊按合订本价格赔偿,不加装订费;
5.外文现刊、外文期刊合订本按原价3倍赔偿,或由读者自行复印相同版本交回,并交装订费20元;
6.丢失、损坏馆际互借书刊,按原主权单位规则赔偿;
7.书刊在赔偿后,半年内找到并完整无损,可持书刊及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8.凡遗失、污损书刊,查不到原价或市价时,由野草推荐免费无限看采购部门按照同类书价估价;
9.如果能买回原书也可,但同时应交图书加工费2元。已赔偿的图书,在赔偿之后半年内找到,并完整无损,可持书籍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二)涂划、污损书刊
一般书刊每页罚款1元,图标类每页罚款2元。损坏书刊若以同版本赔偿时,被损坏书刊经注销后,可退给本人,如果赔款则不退给本人。
(三)图书过期罚款
借阅普通中文图书,期限为30天,每超过一天,罚款0.10元,读者的欠费在一定数额之内时(教职工9.00元;研究生、本科生9.00元)可以正常借阅,若超出此限额,系统自动停止借出,交清欠费可继续借阅。在每年的毕业季,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超期罚款低于10元(包含10元)的予以清零。
(四)偷窃书刊者处理办法
1.追回原书;
2.通报偷窃者所在单位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3.处以所偷书刊价20倍以下的罚款(珍贵书刊加重处罚);
4.停止借阅权限一年。